伯明翰城市大学EA虚假文件申诉部分成立:转短期退出及两门远程学习安排
Birmingham City University · Degree and graduation reviews
伯明翰城市大学虚假EA文件取消学籍申诉
伯明翰城市大学学生称签证中介提供虚假EA文件,学籍受影响后提出申诉。学校认定合同责任存在,但无证据确认蓄意合谋欺诈,整体申诉部分成立。排除处分将依附加条件改为短期临时退出,JEW7020与ADM7000只能远程完成;海外工作室及材料费用由学生承担,学院将确定费用并协商完成时程。
当时处理情况
伯明翰城市大学的一名学生,在重修课程期间,将签证相关手续委托给中介处理。学生称,自己在2022年11月为延续学习安排寻求帮助,中介提供了一份EA,即Exceptional Assurance文件。后来主管部门告知学校,找不到相应申请记录,文件真实性随之受到质疑。学校又结合逾期停留情况取消了其学籍,学生原先希望完成重修、取得学位的计划因此受到阻碍。
学生在申诉中表示,并不知道中介对文件进行了伪造,认为自己也是受骗者。学生说明,能够提供与中介沟通的截图及其他文件,并已报警;其请求是让学校重新考虑学籍处理,以便继续完成课程。申诉中关于中介行为和自己知情程度的解释,与学校关注的签证责任并不完全相同,两方面需要分别审查。
学校既要判断学生是否违反注册和签证相关责任,也要审视是否有证据表明学生蓄意参与欺诈。学生认为,自己把精力放在重修学习上而委托中介,并没有主动伪造文件的理由;但委托他人办理手续,并不能自动消除学校对学生本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求。原先的排除处分及无法继续课程,正是此次申诉要重新审查的核心。
处理思路
正式决定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分开的回应。学校认为,原先排除学生具有明确理由,因为学生确实违反了学生合同第二十四条;学生没有就签证问题与大学联络。答复还指出,学生并未被建议选择EA,而不是回国重新申请签证。这些理由说明,学校仍然重视签证沟通和合同责任,并没有因为中介受骗的解释就将所有责任一并取消。
与此同时,学校认为可以适用非学术学生纪律程序,并表示没有证据确认学生蓄意进行合谋欺诈。对学生而言,这一判断直接回应了其对“自己被视为主动参与伪造”的担忧。文件不真实、签证责任未履行,与蓄意合谋欺诈,是决定信中分别处理的问题,学校由此给出“申诉部分成立”的总体结论。
补救也并非简单恢复原来的在英学习方式。学校将排除处分改为短期临时退出课程,并提出以远程方式完成剩余模块的安排。这既调整了原先阻止继续课程的处理,也把学习方式、考核资源和后续费用纳入解决方案。学生希望继续完成学业的诉求获得部分回应,而原来签证问题下的现场学习安排不能直接沿用。
处理结果
结果信明确写明,整体申诉“partly justified”。排除处分将被撤置,改为短期临时退出课程,但该调整仍以信中第二点的条件为前提;现有结果页没有完整展示该点。已列出的学习安排是:剩余JEW7020和ADM7000两个模块只能通过远程学习完成。学校给出的方案具体到课程及授课方式,并非无条件恢复原先在校注册与学习状态。
这两个模块若需要使用工作室和材料进行考核,在英国以外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承担。学院还将确定合适的费用,并协商完成模块的时间安排。因此,远程完成并不意味着所有实践资源都由学校安排或不再产生费用;决定已把海外考核资源的责任写明,具体费用与完成时程则由学院接续确定。
此次申诉的实际变化,是学校在保留合同责任判断的同时,认可现有证据不足以确认蓄意合谋欺诈,并提出较原排除处分有所调整的课程处理。学生继续学习的目标被落实到两个剩余模块、远程方式和明确的资源承担条件上。后续能否按方案完成课程,需要接续执行正式决定中的条件及学院商定的安排,不能只用“没有欺诈证据”一句替代整份处理结果。
结果图片与材料

